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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香城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浏览次数:694

一、项目编号:SCBD-CG-20210645。

二、项目名称:成都香城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佳士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三路523号

中标统一下浮率: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佳士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成都香城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对成都香城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管辖的污水处理站进出水的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含量、动植物油含量、石油类含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含量、总氮含量、氨氮含量、总磷含量、色度含量、PH值、粪大肠杆菌含量。2、检测范围:成都市新都区范围内。3、检测点位: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1、供应商负责安排人员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检测项目到采样现场开展采样工作。供应商的采样人员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放有关的规章制度开展采样工作。采购人有权安排或授权人员监督供应商进行采样工作。2、所有采集的样品由供应商负责完成运输且均应保证当天进入实验室并分析。在满足正常检测工作条件的情况下,检测样本采样后,3个工作日提交化学需氧量、氨氮含量、总磷含量的检测数据,7个自然日内提交当次所有采集样本的检测报告。3、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需临时检测的,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两日内完成检测样本采样工作,相关检测数据、报告的提交时限按照上述第2条中的时间要求执行。4、供应商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因特殊原因需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采购人申明并取得采购人同意。5、后期服务:供应商应就检测报告的有关内容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6、供应商确保检测、采样的服务过程中供应商自身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并自行承担对应的责任。7、供应商须加强人员管理,严禁采样服务过程中出现故意刁难采购人委托的劳务人员或者向劳务人员索要好处费,以及串通劳务人员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给予供应商处罚(5000元/项)。
8、供应商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采购人提交相应的检测数据、报告,每逾期一天,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2000元的罚金,逾期超过三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签订后一年。

按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凌华碧,鲜小辉,佟兆伟,苗传英,王立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评审情况等其他信息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中标公告中查询。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香城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联系方式:郝女士,028-60323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万和商业广场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杨先生,028-83013349